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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塑——一種木材節約代用的新材料

2016-12-10 8:30:06      點擊 :

木塑是以鋸末 、木屑 、竹屑 、稻殼 、麥秸 、大豆皮 、花生殼 、甘蔗渣 、棉秸稈等低值生物質纖維為主原料 ,與塑料合成的一種材料 。複合材料它同時具備植物纖維和塑料的優點 ,適用範圍廣泛 ,幾乎可涵蓋所有原木 、塑料 、塑鋼 、鋁合金及其它類似複合材料的使用領域 ,同時也解決了塑料 、木材行業廢棄資源的再生利用問題 。其主要特點為 :原料資源化 、產品可塑化 、使用環保化 、成本經濟化 、回收再生化 。

一 、木塑產業發展現狀

(一)國外木塑產業概況

木塑材料的產業化推廣源於上世紀80年代的美國 ,最初是作為改性塑料應用的 。隨著技術水平的提高,木塑逐漸具備了塑料 、木材 、金屬等單質材料的優點 ,成為自成體係的新型材料 。目前 ,各類木塑製品在美國 、加拿大 、德國 、英國、荷蘭 、日本和韓國等國已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 ,形成了比較規範的產業和市場 。

北美是世界上木塑材料發展最快 、用量最大的地區 ,主要用於風格粗獷的戶外建築 。美國木塑市場1990至2000年的增長率都在10%以上 ,近5年增長尤快 。美國現有約50家木塑企業 ,年產量大都在萬噸以上 ,其中最大的幾家公司已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美國的木塑材料研發機構也超過50家 ,形成了一個從產品研發、原料收集 、設備製造 、模具開發 、製成品生產到市場營銷的完整產業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材料和製造中心堅持與美國國家森林實驗室合作主辦木塑材料會議並資助研究人員和公司 。經過10多年的努力 ,在加拿大也形成了以10多家企業為主體 ,年產量超過5萬噸的木塑產業 。

歐洲木塑產業總體發展不如北美地區 ,但近年來有加快趨勢 。木塑企業不多 ,產量和技術水平與國內企業相當 ,但其擁有強大的裝備製造能力 ,發展潛力不可小視 。歐洲人對木塑材料的要求比較細膩 ,對品種花色的需求也高於北美 ,室內裝修裝飾和戶外建築齊頭並進 ,但應用技術和商品市場還不甚成熟 ,有高速增長的空間 。   

日本由於地理原因和環保意識 ,木塑材料的應用比較普遍 ,產品質量亦較優良 。以EIN WOOD株式會社為代表的木塑研究機構 ,經過十多年的努力開發出高品質的木塑材料 。其產品具有自然的木材色澤和質感 ,已在房屋建設和內裝飾領域得到廣泛使用 ,是目前國際上品質最高的產品之一 ,代表了木塑材料替代天然木材的質量水平和發展方向 。

(二)國內木塑產業發展現狀及展望

在國家循環經濟政策的鼓勵和企業潛在效益需求的雙重推動下 ,全國性“木塑熱”逐漸興起 。據不完全統計 ,截至2005年年底 ,全國直接或間接從事木塑研發 、生產和配套的企事業單位已逾150家 ,包括國有 、民營,獨資 、合股和合資等多種類型 ,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占有一定的優勢 。現有木塑產業從業人員數萬人,木塑製品年產銷量已接近10萬噸 ,年產值超過8億元人民幣 。木塑企業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 ,東部遠遠超過中 、西部 。東部個別企業工藝水平較為領先 ,南方企業則占有產品數量和市場的絕對優勢 。行業內主要技術代表企業的試驗樣品已達到或超過國際先進水平 。一些行業外的大型企業和跨國集團也在密切關注我國木塑產業的動態 。

我國的天然木材資源日益減少 ,木質製品的市場需求量卻與日俱增 。巨大的市場需求和技術突破必然會不斷拓寬木塑材料的市場通道 。從市場需求角度分析 ,木塑最有可能在建築材料 、戶外設施 、物流運輸 、交通設施 、家具用品等領域開始規模性拓展 。結合國外木塑產業發展的經驗 ,我國木塑材料的合理發展方向是 :

1.原料通用化 。根據木塑製品的原料分類、使用性能和用途 ,製訂一個通用的木塑原料適用性標準 。

2.裝備專業化 。盡快改變當前沿用塑料設備進行生產的狀況 ,改進 、完善木塑製品的生產裝備 ,使其專業化 、係列化 、規範化和標準化 。

3.產品高端化 。以木塑材料的良好加工性能為依托 ,生產性能良好 、做工精細 、形態複雜 、表麵美觀的型材以及成套產品和組合產品。

4.研發市場化 。市場需要性能有特色 、價格有優勢的產品 ,應推進科研成果的迅速轉化 ,促進木塑新產品的市場接軌 。

5.使用廣泛化 。木塑製品在品種、質量上突破後應大麵積推廣和使用 ,使之常態化 ,普遍化 ,為廣大消費者樂意接受 。

二 、我國木塑產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木塑產業前景廣闊 ,但目前的投資有過熱傾向 。受技術 、資金 、設備和市場推廣能力的限製 ,木塑產業整體發展狀況不理想 。問題表現為 :

1.產品研發處於起步階段 ,研究力量分散 、經費不足 。大多木塑生產企業工藝技術薄弱 ,缺乏創新能力 ,產品種類單一 ,生產成本高 ,附加值低 。國有研發機構與木塑企業缺乏溝通 、協調和合作機製 ,科研成果難以轉化 。

2.企業弱小 、分散 ,市場化程度較低 。產業化 、規模化的企業數量少 ,尤其缺乏大型骨幹企業 ,不能形成一定規模的產業集群 ,無法產生群體拉動和市場推廣效應 。木塑材料商業化推廣嚴重缺位 ,信息通道不通暢 。

3. 產品標準滯後 。國內僅有的木塑托盤和地板的標準大多是參照木製托盤和地板的標準製訂的 ,缺乏木塑材料特色 。

三 、對促進我國木塑產業發展的建議

1.加大國家對木塑產業的扶持力度 。將木塑產業作為國家發展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的重點支持產業 ,納入國家“十一五”《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規劃》 。製訂具有可操作性的定性 、定量標準 ,落實國家生物質複合材料項目的產業化決策 。支持鼓勵企業成為自主技術創新主體 ,重點培養 、支持骨幹木塑企業 ,建立國家級木塑產業示範基地 。將木塑製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 ,或由相關國家部委發出指令推廣應用 。

2.迅速製訂有關木塑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規範木塑材料及製品的生產 、銷售 。

3.發揮木塑產業行業協會的協調和引導作用 。遵照在科技 、經濟領域“充分發揮社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的精神 ,支持 、鼓勵木塑專委會在行業內的協調作用和服務工作 ,引導其充分利用對外開放的有利條件 ,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和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 。